违法者将被判处至少两年监禁 阿联酋公诉机关在其社交媒体账户上发布了一部短片,解释了创建虚假电子邮件、网站和在线账户的处罚。 视频显示,关于打击谣言和网络犯罪的 2021 年第 34 号联邦法令第(11)条规定,任何人冒充自然人或法人创建虚假网站、在线账户或电子邮件,处以监禁和不低于 Dh50,000 且不超过 Dh200,000 的罚款,或两种处罚之一。 公诉机关进一步阐述,如果犯罪者使用或允许任何人使用虚假网站、在线账户或电子邮件对冒充受害者造成伤害,则应判处至少两年监禁。 如果此类虚假网站、在线账户或电子邮件冒充任何阿联酋实体,应处以不超过五年的监禁和不低于 20 万迪拉姆且不超过 200 万迪拉姆的罚款。 |